各位老师:
现将2019年暑期轮休及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认真执行:
一、暑期与轮休
按照《宁波大学2019-2020学年校历》安排,暑期自7月1日(周一)开始,至8月28日(周三)结束。对各类人员的具体要求分别为:
(一)教师。教师要利用暑期做好实践教学、科学研究及备课等工作。8月30日(周五)起正常上班,9月2日(周一)正式上课。
(二)学生。在校本科生要利用暑期完成实习实训等实践学习环节,同时要加强社会实践,提高实践能力。研究生要积极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,利用学校图书馆、实验室等,加强科研训练。8月30日(周五)老生报到注册, 9月2日(周一)正式上课。
(三)2019级新生:
1.本科新生。8月19日(周一)报到;8月20日-9月6日2019级本科新生军训及入学教育。
2.研究生新生。8月28日(周三)报到;8月29日-9月1日2019级研究生新生体检及入学教育。
(四)党政管理干部、教辅人员、工勤人员实行轮休,8月29日(周四)起正常上班。其中,8月18日校院两级迎新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报到,做好2019级新生报到准备工作。
二、暑期值班工作
暑期学校实行总值班制度,各单位、部门要根据不误办事的原则,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。
(一)学校统一安排机关职能部门的中层干部承担总值班工作,每天(含白天、晚上)为一个值班单位时间,值班地点在校总值班室(学校宾馆8708房间),电话为18958226600,86662683,666717(移动虚拟网短号)。每天上午8:30在总值班室交接班(请当面交接值班记录本和手机)。
(二)各值班网络单位(保卫处、校医院、运输服务中心、水电服务中心、学生社区服务中心)安排好暑期值班工作,保证校总值班人员顺利指挥和调度。
(三)学院的党政人员、教辅人员、工勤人员由各单位、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值班,确保周一至周五每天有人值班,值班时间为每天8:30-16:00。
学院值班人员都要准时到岗并向总值班员报告,开取信箱,查收传真和电子邮件,尽职尽责完成值班工作,不得推诿拖拉贻误工作。对未按本通知要求落实值班人员的,或虽有安排但值班人员擅自离岗而耽误办事的,全体师生可向总值班室举报。
(四)后勤管理处安排好暑期运输服务中心、饮食服务中心、水电服务中心等部门的值班人员,做好车辆、餐饮、水电管理等各项服务工作。从7月1日起校车实行暑期运行制,逢周六、周日不发车,8月29日(周四)起班车(包括班车时间和行车路线)恢复正常。
(五)梅山校区管委会要会同海运学院、海洋学院、食品与药学学院及各单位、部门派驻的专职人员,安排好梅山校区总值班工作,梅山校区总值班地点:梅山校区教工宿舍(8号楼)201室,值班电话:87604058,18058593629。
三、暑期其他工作
(一)暑期各个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盗、防火、防台、防汛等工作。6月下旬之前,各位老师要对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。贵重物品、公章和机要材料必须妥善保管,做到集中存放,归口管理。
(二)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,重视学生社会实践和假期实习实训的安全管理,及时掌握学生的动态,遇特殊情况,按规定及时报告。
(三)暑期将有新教师来校报到,人事处、后勤管理处和各有关学院应根据学校规定做好接待工作。
(四)学生宿舍今年暑期照常开放(南门公寓2#改造除外,该区域留宿学生需临时安排至本部宿舍)。暑期留宿学生应按规定提出申请,经所在学院备案后,交学生社区核准留存。各学院和宿管部门要加强对留宿学生的管理与服务。
(五)图书馆要做好阅览室、自习室等场所的开放事宜,并做好统筹管理,加强人员值班和出入人员的安全检查,后勤管理处保障做好供电、供水及食宿等保障工作,人文社科处、科学技术处、地方服务与合作处等部门要为教师从事科研、服务地方工作等提供便利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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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6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