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部门:
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总体安排,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即将启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申报教师(含学生思政)、自然科学研究、社会科学研究(含教育管理)、实验技术和图书资料等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,申报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。
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,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另行布置。
二、文件依据
(一)《宁波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办法(试行)》(宁大政〔2014〕107号);
(二)《宁波大学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补充规定》(宁大政〔2015〕101号);
(三)《宁波大学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宁大政〔2016〕74号,内含评聘计划和职称工作时间安排)。
(四)《宁波大学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待发文,宁大政〔2017〕101号,内含评聘指标和职称工作时间安排)。
三、网上申报
网上申报系统需以申报者个人账号登录宁波大学信息门户,进入“办事大厅”中的“职称评审”进行填报。填写相关内容时,请认真阅读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填写说明》(附件1)。
四、书面材料要求
根据《2017年宁波大学职称申报材料清单》(附件2)要求提供书面材料。其中材料清单中的3-16项,请申报人根据个人情况准备,并制作清单目录、装订成册,交由所在单位汇总。
五、其他说明
(一)关于职称工作中的论文著作送审和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工作,请根据人事处发布的具体通知办理,详见内网。
(二)人事处网站从7月15日起开设“2017年职称评聘工作专栏”,涉及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相关信息、通知和表格均可进入该专栏阅读和下载。
联系人:
姜萍,联系电话:888230,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附件:
1.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填写说明
2.2017年宁波大学职称申报材料清单
3. 2017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指标
4. 2017年职称工作时间安排及任务
人事处
2017年7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