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: 根据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做好宁波市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申报的通知》要求,宁波市社科研究基地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项目申报条件 1.以现实问题为研究方向的基地,根据基地设立时拟定的总体规划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,确定研究项目,列出有观点的章、节、目三级提纲,撰写完成核心章节的样章,在确定2-3个决策建议稿写作框架和核心内容后,即可提出立项申请。 2.以历史文化为研究方向的基地,项目的成果形式一般为若干部专著,研究周期一般为两年。专著项目的设计须列出章、节、目等三级以上的详细提纲,并写出核心章节的样章后,即可提出立项申请。以公开发表论文为成果形式的研究项目,在设计时应列出含观点的二级以上提纲,并在一年内结题。 3.重点研究基地须同时制定专题资料库的建设方案,一并上报。 二、项目申报要求 1.现实问题研究基地按《宁波市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申请表》(现实问题类)要求设计填写,历史文化研究基地按《宁波市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申请表》(历史文化类)要求设计填写。 2.申报材料《宁波市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申请表》一式7份,其中1份申请表中“基地所在单位意见”须由基地依托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,其余6份由学校统一填写盖章。同时邮件发送申请表电子版本1份。申请表一律用A3纸打印,中缝装订。 3.项目申报学校截止时间:4月11日。超过此期限,即自行取消项目申报资格。 三、项目立项及管理 1.项目立项评审在各社科研究基地单独进行。市社科院(市社科联)在接到项目申报材料一周内与相关基地商定立项评审的时间。评审组织工作由各基地负责,评审专家由市社科院(市社科联)聘请。 2.现实问题研究项目的立项评审采用答辩制,重点对项目的提纲、样章、决策建议稿提出修改意见。各基地项目组将修改后的申报材料以书面(一式四份)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市社科院(市社科联),经审核后即发文立项。专著出版且决策建议稿在《宁波社科简报(决策参考)》上发表后,即可结题。 3.以历史文化为研究对象的基地项目,成果形式为专著的,出版发行后即可结题;成果形式为论文的,公开发表后即可结题。 4.基地研究项目及各子项纳入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,其著作由市社科院(市社科联)指定的出版社统一出版,纳入《宁波学术文库》研究基地系列。 学校联系人:应姗姗 联系电话:87600299 Email :[email protected] 附件1:宁波市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申请表(现实问题研究类)下载附件 附件2:宁波市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申请表(历史文化研究类)下载附件 附件3:第三轮宁波市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名单(宁波大学) 人文社科处 2014年3月11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