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部门:
4月使用的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可再申报一次,计划批复后预计4月16日起可使用,本月有要补报的用款计划由各学院、部门统一收齐审核后于4月7日下班前交至安中大楼205-1室王静峰处(联系电话:888212),逾期不再受理。可报用款计划的国库项目包括2014年新立项项目和附件1中国库已结转的项目。
2013年报过的国库用款计划已归零,需重新填报,填报计划总额不应超过年初余额(可见附表)。为了方便填报,能确定用款计划的,可以将4-6月份的用款计划一次性填报。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表请使用最新表格填报(见附件),也可到计财处网站“表格下载”栏下载,填报前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。其他有关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知识请浏览计财处主页“国库集中支付问答”。
计划财务处
2014年4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