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省教育厅紧急通知,现就做好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、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候选个人和集体应具备的条件
(一)杰出专业技术人才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具有努力拼搏、开拓创新、勇于攀登、无私奉献的精神,在同行中堪称楷模。
2、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、爱岗敬业、艰苦奋斗,在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农业、国防等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,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,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。
3、在科研生产第一线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,先进事迹生动感人,有广泛的社会基础,为群众所公认。
(二)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
1、在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农业、国防等领域取得重要成果,产生重大的经济社会效益,作出突出贡献,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。
2、有合理的专业和年龄结构。集体中有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和强烈创新精神、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研究创新能力、具备战略眼光、善于组织管理的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高水平研究创新骨干。
3、建立科学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,倡导科学求实、勇于创新、甘于奉献的精神,努力营造生动、活泼、民主、团结,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优秀团队。
二、推荐名额
我省省属高校可推荐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、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各1个。我校可推荐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或推荐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1个。
三、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
1.申报者填写推荐表(见附件1、2)。先进事迹材料要有代表性,实事求是,简明扼要,突出重点,篇幅一般控制在3000字以内。有公开报道的文字材料及表彰决定、奖励证书复印件等其他重要材料可附后。
2. 6月5日前,由学院将推荐表一份及电子稿交校人事处。
联系电话:87600365,联系人:张晓萍
附件:
人事处
2014年6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