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系、中心、办公室:
现将2014年放暑假和假期值班等工作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 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 放暑假与轮休
按照《宁波大学2013-2014学年校历》安排,暑假自7月14日(周一)开始,至9月3日(周三)结束。对各类人员的具体要求分别为:
教师及在校学生:7月14日-9月4日放假,9月5日(周五)报到注册,9月6-8日(周六至周一)中秋节休假,9月9日(周二)正式上课。
2014级新生:9月10日(周三)报到(科技学院新生9月11日报到),9月11-12日新生入学教育。
党政管理干部、教辅人员、工勤人员实行轮休,轮休期为7月14日-9月3日,9月4日(周四)正常上班(班车正常接送)。各单位、部门要落实好轮休期间工作责任制,做到非双休日能照常办事。
二、 暑假期间的值班工作
暑假期间,根据“不误办事”的原则,学院管理、教辅人员实行轮休,确保周一至周五有人值班,值班时间为每天8:30-16:00。
值班人员都要准时到岗并向总值班员报告,查收传真和电子邮件,尽职尽责完成值班工作,不得推诿拖拉,贻误工作。对未按本通知要求落实值班人员的,或虽有安排但值班人员擅自离岗而耽误办事的,全体师生可向总值班员举报值班地点在校总值班室(学校宾馆508房间),电话为18958226600,87600717,666717(移动虚拟网短号)。
从7月14日起校车实行假期运行制,逢周六、周日不发车。假期班车接送至9月3日(周三)止,9月4日(周四)起班车(包括班车时间和行车路线)恢复正常。
三、暑假期间的其他工作
各系、中心、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盗、防火等安全保卫工作。放假前,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。贵重物品、公章和机要材料必须按规定妥善保管,做到集中存放,归口管理,责任到人。为确保财产安全,学院将对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张贴封条。
学工办要通过适当形式教育学生在暑假期间注意安全,无论是回家还是外出旅游、参加实习实践活动,切不可忽视安全问题。对在暑假组织的各类活动,必须按照“谁组织,谁负责”的原则加强领导。
暑期如有新教师来校报到,值班人员请按学校相关规定做好接待工作。
艺术学院院办
2014-6-30
附件:1.2014年暑假值班安排表下载附件
2.2014年暑期学校总值班安排表下载附件
3.暑假班车运行路线下载附件